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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团联发《关于湖南省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学校决定从2003级新生开始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一、目的、任务和方式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根本目的是围绕学校育人工作中心,配合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充分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实现大学生素质的拓展(扬长)提供舞台和空间。其基本任务是依据素质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空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化活动,着重提高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文化修养、身心健康、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方式是开展有益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项目化活动,实行素质学分制。
二、素质拓展计划认证项目审批原则
1、自主性原则: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实际情况,以学生的自主定位和设计来确定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也称个性化原则。
2、开放性原则:鼓励学生不受专业、年级的局限,以存放整合学习资源为目标,进行开放式设计,提倡文化融合和价值共享。
3、多样性原则: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风格迥异的设计和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
4、普遍性原则:鼓励全体学生参与素质拓展计划。
5、引导性原则:素质拓展与认定工作旨在引导大学生自我成才和校园范围育人氛围的形成,不作优劣评判。
三、项目内容和分类
项目包括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主要项目是指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全局意义并能结合社会形势和学校教育主题的大型活动。一般项目是指规模较小、涉及面较窄,但有创意和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化活动。
第一部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项目
主要项目:
1、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主旋律的校级活动项目;
2、“三观”、“三义”、“四信”教育活动;
3、校级各类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和理论学习活动;
4、旨在提高学生文明道德修养的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般项目:
1、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和本院系特色,有创意和教育意义的分团委教育活动;
2、思想性强,能突出主旋律,并具有一定创意的班级和团支部活动;
3、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奉献爱心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4、旨在培养社会责任感的社区服务活动。
第二部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
主要项目:
1、校级社会实践活动;
2、校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
3、校级助学基地。
一般项目:
1、院系级社会实践活动;
2、院系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
3、院系级助学基地。
第三部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项目
主要项目:
1、校级及其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2、校级及其以上数学建模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有助于推动全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的展出、讲座和交流活动;
4、校级创业基地和创业团队建设;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科技作品以及专利产品。
一般项目:
1、院系“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2、院系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的展出、讲座和交流活动;
3、院系创业基地和创业团队建设;
4、在一般刊物发表的学术科技作品。
第四部分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项目
主要项目:
1、以弘扬民族文化和倡导高雅艺术为目标的高水平演出、讲座等;
2、以倡导人文精神为目标的校级读书、演讲、辩论、展出等系列活动;
3、旨在引导学生关注和分析文化热点的介绍与评述活动;
4、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校级活动;
5、引导同学关注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6、特色文、体团队建设。
一般项目:
1、有一定规模的艺术欣赏活动和院系举办的演出、讲座等;
2、以倡导人文精神为目标的院系级读书、演讲、辩论、展出等系列活动;
3、优秀影视作品展播与回顾活动;
4、其他为广大同学喜爱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第五部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项目
主要项目:
1、创新性强、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团活动;
2、主要学生社团建设;
3、跨校区的社团交流活动;
4、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一般项目:
1、一般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2、一般性的学生社团活动。
第六部分 技能培训及其他项目
主要项目:
1、学生的技能资格证;
2、有益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技能重要培训活动;
3、以上未被列入的其他重要经历和成绩。
一般项目:
1、有益于学生技能互补的培训活动;
2、学生参与的跨团体、协会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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